

山东淄博一民营医院的冯某股票多空操作,以"试用期医学毕业生"身份在神经外科从业12年,却始终未取得《医师资格证书》。患儿母亲高玫举报"无证行医",两次得到卫健委认定:不构成无证行医。这一答复背后,暴露的是"试用期无时间上限"的制度漏洞。
关键数字
12
年
冯某无证从业时长
2
次
卫健委认定"不构成无证行医"
元股证券:ygzq.hk多名
同院其他无证在职"医师"
事件经过
2025年3月25日
患儿小展就诊,冯某接手管床
高玫抱一岁多的孩子到北大医疗淄博医院就诊,被诊断为脑出血,由冯某担任"管床医师"全程对接。
2025年3月(住院第五天)
冯某称可出院,两天后现异常
第二次CT出炉后冯某微信告知可出院,但两天后血常规多项指标异常,孩子立即转院。
2025年转院后
确诊神经母细胞瘤,多发转移
小展被确诊神经母细胞瘤、多发转移,不久后失明。
2025年12月31日
小展去世
高玫意外从同事处得知,冯某12年从业期间始终未取得《医师资格证书》。
举报后(首次答复)
淄博市卫健委:不构成无证行医
认定冯某为"试用期医学毕业生,在指导医师监督下参与诊疗",不构成无证行医。
2026年3月
离职证明:从事医师岗位工作12年
医院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明确注明冯某"从事医师岗位工作,在该单位已工作12年",十年前已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2026年6月
卫健委再次认定:试用期无时间上限
淄博市卫健委再次认定冯某不构成无证行医,答复书明确"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的法定认定标准不包含时间限制"。
2026年10月
记者核实:同院还有多名无证"医师"
记者对照该院近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名单,经国家卫健委平台核实,发现多名冠以"医师"头衔的人员同样未取得证书。
冯某的身份矛盾:一人四面
医院宣传公众号
神经外科教学组长
2024年9月优秀教师风采文章中的介绍
病历 / 出院记录签名
经治医师
小展病历质量评分表"经治医师"栏仅有冯某签名
院方口头说明
科室运营经理
院方在部分场合以此解释其职位
离职证明
医师岗位工作
2026年3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明确表述
关键证据:他的行为超出"见习"边界
出院记录独立署名
2024年8月另一患者出院记录上,医师签名处仅有冯某一人。
独立代表科室会诊
病历显示冯某以"神经外科冯某医师"身份独立代表科室对急诊患者会诊;冯某承认指导医师不在场时由其代为参加。
会诊记录已删除
被问及是否留有沟通记录,冯某及其两位指导医师均表示记录已删除。
数十条"住院医生"记录
高玫通过医院住院系统查到,至少有数十条记录显示冯某担任神经外科患者的"住院医生"。
各方立场
监管部门
淄博市卫健委
两次认定冯某为"试用期医学毕业生,在指导医师监督、指导下参与诊疗,不构成无证行医";答复书明确"法定认定标准不包含时间限制"。
法律专家
律师 卢意光
认为医疗机构长期维持试用期身份"管理上有问题",但在法律上未直接认定违法。强调12年的试用期"超出一般所理解的合理范围",现行法规规定较早,建议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。
院方
北大医疗淄博医院
截至记者发稿前未回应记者采访;但据院内在职医师透露,事件曝光后医院已辞退多名无证人员。
冯某解释病历签名属"内部评分表,不是病历重要组成部分"
调查记者
看看新闻Knews
对照该院近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名单并经国家卫健委平台核实后,发现还有多名被冠以"医师"头衔的在职人员同样未取得证书;部分人员所在科室官微已以"住院医师"身份宣传其长达3年。
制度漏洞在哪里
法规依据
《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》允许医学毕业生在取得证书前以"试用期"身份在指导医师监督下参与诊疗,但
未设定时长上限
。
执法争议
卫健委援引"法定认定标准不包含时间限制"作为认定依据,律师指出12年试用"超出合理范围",但现行法律条文无明确最长年限。
监督形同虚设
法规要求指导医师实质监督,但冯某独立会诊、独立签名,电话沟通记录已删除,"监督"的落实无从核实。
行业普遍性
律师卢意光表示,医师资格考试有一定淘汰率,未通过者仍在岗的情况"会有一定的普遍性",各医院自行处理,缺乏统一规范。
系统性风险:民营医院为何更突出
执业资格核查机制:民营医院执业许可年度校验标准与公立医院存在实际执行差异,无证人员更易长期留岗。
冠名混用:"医师""助理""经理"多重身份并行,在院内文件中随使用场景切换,患者无从分辨。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:冯某在无证10年前即与院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说明院方长期有意维持其在岗状态。
事后清理:曝光后院方辞退多名无证人员,但整个过程依赖舆论压力而非制度性审查。
"制度的本意在于给年轻人成长以空间,但空间不能模糊成责任的真空。"
— 律师 卢意光
患者如何自查接诊医生是否持证
1
国家卫健委官网查询
登录国家卫健委官网"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"平台,输入医生姓名和所在医疗机构,可核实是否持有《医师执业证书》。
2
炒股杠杆平台注意查询局限性
平台收录的是已注册执业医师,"试用期医学毕业生"不会出现在查询结果中——查不到即意味着对方尚未取得执业资格。
3
要求院方说明身份
患者有权要求知悉接诊医生的执业资质状态;若院方拒绝提供,可依据《医师法》患者知情权条款进行投诉举报。
4
向卫健委举报
可拨打各省卫健委12320热线或向当地卫健委书面举报;涉及民营医院的投诉也可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。
律师提示
卢意光认为股票多空操作,本案为行业监管细化和相关法规更新提供了"不容回避的现实样本",建议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,明确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的合理时长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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